为切实加强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根据《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等2个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7月15日至18日,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与东兰县、凤山县、巴马县、大化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样检查工作。此次抽检中,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进行检查和随机抽样,共对兽药产品抽样9批次、饲料产品抽样15批次。抽样严格按照抽样程序现场填写抽样单、封样。在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兽药饲料贮存条件、包装、标签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通过开展本次兽药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有效监测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维护畜牧养殖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从源头确保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图为执法人员对兽药产品进行现场采样
图为执法人员对饲料产品进行现场采样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hc/t187323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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