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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第二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间,我省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58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禁停用药物(具体情节)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2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250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4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1

  麦伟康养殖户

  湛江市吴川市塘尾街道公堂埇村


  2

  陈森兴养殖场大将军号塘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东村


  3

  顾培安养殖场001塘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笼村


  4

  黄汉辉养殖场A1塘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南澳村


  5

  谢颂劝养殖场1号塘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西南村新兴路东片区中路北


  6

  李云华养殖户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军垦农场


  7

  五桂山富宇农庄

  中山市五桂山龙塘工业大道鲤鱼山组“笨箕环”

  已移交公安,尚未结案。

  8

  郭钊文

  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

  已移交公安,尚未结案。

  9

  阜沙镇海威养殖场

  中山市阜沙镇阜沙村五队

  已移交公安,尚未结案。

  10

  龚长华养殖户

  中山市阜沙镇阜东村

  已移交公安,尚未结案。

  11

  陈森兴养殖户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东村

  罚款

  2000元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的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460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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