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用车租赁,提高租车用车保障质量,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现采用发布比选公告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35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期限为1年,以签订的合同截止日期为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3、其它资格条件:无。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止(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领取地点: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办公楼320室。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携营业执照(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信息公告媒体: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办公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2.采购方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61号

  3.联  系  人:曹峰

  4.电话:85118813

  

  

  湖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2024年7月24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407/t20240724_333634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