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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通过专家论证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由省洪泽湖渔管办起草的《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通过了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规定》提出了洪泽湖渔业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进一步明确了禁渔期、禁渔区制度,从实际出发规定了禁用渔具名录、养殖生产投入品使用、渔业资源依法增殖和养护、水工建设的资源修复与补偿等事关渔业资源保护的具体内容,并依法建立了资源损害赔偿制度。

  

  专家组认为,《规定》贯彻落实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了生态保护理念,政策导向清晰,内容较为全面,措施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洪泽湖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7/19/art_12502_1130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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