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冀财金〔2021〕21号)规定,我们聘请代理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承保机构进行了遴选。现将各县(市、区)中选承保机构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
受理部门:省财政厅金融处
受理电话:0311-86773206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
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0日
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107/202107000205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