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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多措并举全面落实禁渔制度 重拳出击有效保护渔业资源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自5月16日12时起,松花江流域进入禁渔期,佳木斯市各级渔业渔政部门积极开展“渔政亮剑2024”禁渔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野生鱼类繁衍生息。

  

  广泛宣传,筑牢禁渔意识。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通过抖音、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转载禁渔期政策法规,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集市、鱼行商店、渔船停靠点等重点场所,做到进市场、入村屯、上渔船宣传,悬挂横幅43条,张贴禁渔期通告200余份,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面对面向群众讲解禁渔期常识和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时向公众公布举报电话,线上线下筑牢禁渔安全线。5月16日,佳木斯市开展“渔政亮剑2024”松花江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佳木斯前进海事处、市公安局航运分局、郊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巡查松花江市区段,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以此拉开松花江禁渔管理的序幕,此次行动由佳木斯市电视台新闻频道全程跟踪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渔业法律法规和渔政执法工作,在我市已初步形成全民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源头治理,强化渔船监管。按照禁渔期管理要求,采取“三结合”方式,即:水上检查与陆地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护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落实“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专人看管,不能集中管理的要实行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措施进行管理:一是禁渔期间将渔船停放至渔港内统一看管;二是对于无法停放渔港的渔船,由执法人员实地走访各滩地,现场监督渔船上岸,直至渔船停放至不受涨落水影响的地点或渔民自家院内;三是对于无法上岸的渔船,由执法人员携带拆卸工具,与渔民一起拆解发动机,将机器与船桨、网具共同放置指定位置,用铁链将无动力船壳串连在一起并上锁。结合水上执法巡查,保障禁渔期内不落一船、不留死角,每日形成禁渔渔船台账、执法检查日志,全面掌握渔船动态,全市所有渔船全部依规管理。图片

  

  

  

  

  严格执法,实施禁渔行动。通过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严肃查处非法捕捞,加强与市场、公安协调配合,深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执法格局,做到有举必究、执法必严,提升执法监管实效。7月上旬,省渔政船巡航至佳木斯市,省市县渔业渔政部门三级联动对松花江佳木斯段进行为期一周的全面巡查,形成有效震慑,禁渔秩序总体平稳。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08人次、执法车212辆次、执法船艇377艘次,检查渔船自然停靠点148个次,检查市场36个次,清理整治违规网具715件,查处违法捕捞案件4起,切实保障禁渔期制度执行到位、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80/202407/c00_31752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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