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资讯 > 正文

湖北省3年要建100个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日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湖北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计划2024—2026年重点打造100个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密织“平战结合”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

  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主体应具备水稻(小麦、玉米)或油菜耕整、机种、机防、机收、机烘、秸秆处理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其中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生产机械化服务的机耕、机收等环节年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亩,机种年作业面积不少于10000亩;开展油菜生产机械化服务的机耕、机收等环节年作业面积不少于10000亩、机种年作业面积不少于7000亩。除重点满足本区域农业生产服务外,必须协助推动解决不少于2个乡镇(街)土地托管服务及撂荒地开垦复种问题,全年以流转、托管、订单作业、代耕代种等方式解决撂荒地面积不低于2000亩。同时,建立紧密的专业化合作机制,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户100户以上。

  我省将依托有实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主导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各乡镇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通过建设,省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应达到基础设施标准化、装备配置齐全化和跨区作业规范化的要求,其中农机具保有量原值400万元以上。要具备“平战结合”服务功能,在遭遇突发异常天气、特殊事件时,服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调度,积极开展救灾农机具检修和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强降水来临前抢收、倒伏作物机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农机救灾作业。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407/t20240723_645952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