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资讯 > 正文

广西:“四个到位”强化休渔中期渔船隐患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渔业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广西渔政执法总队组织开展渔港渔船安全执法检查,坚持做到“四个到位”,抓实抓细安全监管工作。

  一、坚持联防共治,做到“预控到位”

  印发《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安全执法联合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沿海三市渔业渔政部门联合属地公安、海警、消防等部门开展渔业安全执法检查,深化与涉海部门的联勤联动,形成共管共治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升执法检查质量和效果。派出工作组分赴北海、防城港市重点渔港督导执法行动落到实处,加强区域渔业安全执法联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突出整治渔船脱检脱管和不适航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渔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坚持重点盯防,做到“处置到位”

  组织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渔业执法机构形成专项工作组赴广东省闸坡渔港、博贺渔港等地开展异地休渔渔船核查,并与阳江市、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座谈交流,了解广西籍异地休渔渔船管理工作情况,深入渔港、登临渔船,检查广西籍渔船在港内及锚地的停泊状况、船舶安全生产条件、日常监管等情况,加强两省(区)部门协作,落实船籍港与停泊港共管机制以及监管责任。

  三、坚持闭环管理,做到“巡查到位”

  通过渔船生产指挥调度系统、渔船进出港系统,加强渔船智能化监控,实施对休渔期间专项(特许)捕捞渔船船位24小时实时监视,获取实时动态,以渔船返港卸货为契机,组织开展渔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紧盯载员10人及以上渔船,对照《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强化安全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船主船长及时整改,检查人员加强跟踪回访,督促整改,形成监管闭环,共登临检查渔船78艘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4项。

  四、坚持综合施策,做到“宣贯到位”

  联合开展广西2024年渔业安全宣传咨询日暨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及时发布渔业重大事故隐患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制作微视频在渔港、渔村进行渔业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促进“要我安全”的固有思维向“我要安全”转变。

  下一步,广西渔政执法总队将强化全时段管控、全区域覆盖、全环节监管,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执法管理,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

  

  

  在防城港市开展伏季休渔安全执法联合检查行动

  

  

  

  开展渔船安全执法检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x/t1870469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