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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68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朱亚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设施农业”,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作为稳产保供、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谋划和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一、关于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农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加快补上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一是加大投入支撑力度。“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超过3000亿元。2023年底,又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254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5400万亩,同时将亩均补助标准提高至2000元以上,并从2024年开始同步提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亩均补助标准。二是差异化落实补助标准,在2023年底增发的国债资金中,东北地区、粮食主产区亩均标准新建2400元、改造提升2200元,其他地区亩均标准新建2200元、改造提升2000元。三是加大项目管护力度。2023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明确提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省份,予以定额补助激励。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灌溉和排水条件,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二、关于支持畜牧业规模集中养殖

  我部高度重视畜牧业集中规模养殖,联合财政部等部门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奶业大县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奶牛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和草畜配套水平。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8个省份,选择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的县,对开展饲草种植和肉牛肉羊养殖的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和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畜牧业支持政策,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应,指导地方抓好政策落实,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强现代设施农业政策支持

  我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一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制定印发《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和《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召开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推进会,对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进行系统部署。二是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支持吉林省等26个试点省份通过贷款贴息方式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同时,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并将设施农业配套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范围。三是建立了融资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信贷支持。指导人保财险、国寿财险等保险机构通过地方财政补贴或商业化形式在北京、河北、河南等省份开展了温室大棚保险,逐步探索将温室大棚等农业附属设施纳入保险范围。四是组织遴选了一批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和创新引领主体,其中,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40个,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主体143个,鼓励引导资源要素向引领区和主体聚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地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磐石市入选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五是会同财政部组织实施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支持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截至目前,支持各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2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50个、农业产业强镇1709个,其中,以设施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8个。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划部署,继续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在推动现有渠道项目资金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支持基础上,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多渠道扩大现代设施农业投资。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010-59191305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2407/t20240717_6459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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