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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李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聚创新资源推动宜昌建设长江三峡国际生物研究院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鲟鱼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23年,全国鲟鱼产量14.94万吨,居世界第一位。鲟鱼养殖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有分布,养殖产量超过万吨的省份有山东、湖北、贵州、云南等省,湖北省鲟鱼养殖产量为1.71万吨。同时,我国也是人工养殖鲟鱼子酱第一生产大国,2023年鲟鱼子酱出口量为275.83吨。

   我部高度重视鲟鱼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中华鲟等物种增殖放流,据不完全统计,“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投入增殖放流资金2600余万元,放流各类鲟鳇鱼400余万尾,从今年起我部已加大经费支持中华鲟等物种人工保种和增殖放流工作,进一步加强鲟鱼野外资源保护和恢复。指导各地对鲟鱼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活动严格依法审批,已审定通过水产新品种杂交鲟“鲟龙1号”、“京龙1号”,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鲟鱼种群实施标识管理,促进鲟鱼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1年,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指出,发展水产品初加工,优化加工布局,聚焦主产区,引导加快塘头、港口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提升水产加工综合水平,鼓励生物工程等技术集成应用,发展生物制药、功能食品和生物化工等精深加工。从2021年开始,我部利用现代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各省开展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水产品加工水平。202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河北涉县索堡镇建设以鲟鱼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提升鲟鱼产业仓储物流、产地加工、市场营销水平,促进鲟鱼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省份开展鲟鱼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和制定,对鲟鱼进行进一步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鲟鱼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大对湖北鲟鱼产业的支持力度

   (一)关于支持建设鲟鱼产业研发平台

   我部推动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重点专项“主要农业单胃动物和水产生物珍稀濒危种质资源的抢救性保护”任务里设置中华鲟等珍稀濒危水产生物精子、生殖细胞等种质资源抢救性保护技术研究内容,并在“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设置中华鲟、长江鲟物种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相关任务,给予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积极支持湖北渔业领域有关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分别建设了淡水生物多样性保护、淡水生物繁育、淡水养殖病害防治等3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支持在国家特色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中设置鲟鱼养殖相关的综合试验站,开展鲟鱼健康养殖技术试验示范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积极引导和支持湖北开展鲟鱼产业有关研发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鲟鱼繁育、养殖、加工等科技创新工作,为鲟鱼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关于中国鲟鱼大会有关事宜

   展会活动是展示成就、促进贸易、推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市场化发展、社会化运作是提高展会影响力、权威性的重要措施。按照关于党政机关举办展会的有关要求,相关部门不得以指导、支持、协调、协办等方式参与展会活动。当前,各地各部门均在积极推进展会市场化发展,有关鲟鱼展会活动可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2407/t20240717_64591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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