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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底线 知敬畏:高宝湖渔管办党支部上纪律党课 促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系列‘内耗’、争斗行为的背后能看出是‘利益’在作祟……当事人违反了政治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共江苏省高宝邵伯湖第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刘大庆同志正在为支部全体党员上纪律党课。党课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案说纪,分别以《如此“内耗”为哪般?》《有令不行的任性局长栽了》等6个案例,分析纪法条款,总结案例提示,进一步深化支部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

  自党纪学习教育以来,高宝湖渔管办5个在职党支部以每月一次的“四位一体”主题党日为载体,紧紧围绕部署要求抓贯彻落实。读好一本书,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读原文,并开展《条例》修订对比辅导学习,促使党员干部学纪知纪。上好一堂课,通过参观扬州市警示教育基地现场上警示教育课、支部书记上纪律党课等形式开展以案说纪,重点讲案例对应的章节条例,剖析案例的根源病灶,让党员干部从他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促使党员干部明纪守纪。做好一件事,引导支部党员锚定知行合一,做好学习成果转化这件事,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为推动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各支部党员表示要坚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在禁渔执法、资源养护、湖区管理等重要任务上从严从紧,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7/9/art_12502_11293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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