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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多措并举开展2024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拧紧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安全阀”。

  一是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分管厅领导组织厅科学技术处、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围绕沙坡头区宁夏阜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盐池县特奇新能源技术服务推广合作社大型沼气项目、青铜峡市宁夏顺宝农业公司能源生态大型沼气项目、西夏区宁夏晨昱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大型沼气项目等4处规模化沼气工程,以及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红寺堡区等县(区)4个乡镇7个村户用沼气,从管理制度、安全运行、安全维护和沼气利用等方面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

  二是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在宁夏顺宝农业公司能源生态大型沼气项目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事故情景模拟沼气站、肥料车间火灾报警,值班人员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拨打事故报警电话,设置安全警戒线,穿戴防护面具灭火自救,组织疏散周围群众,强化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救能力。

  三是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全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更新农村沼气设施台账,研判户用沼气和沼气工程风险隐患点,明确企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工作职责‌,制定事故应急报告流程图,细化人防、物防和技防保障措施。强化组织协同,提前预知并防范各类潜在生产安全问题,有效避免事故发生,提高事故应急处理效果。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集中培训、悬挂标语、摆放展板、网络平台、现场解答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法规标准和安全知识宣贯,累计印发放应知应会明白纸5000余份。常态化宣传户用沼气使用要求,做到严禁人员下池、严禁周边使用明火,以及遇到故障必须上报情况,并寻找专业技工检查处理;沼气工程项目做好维修维护的安全操作、设备仪器的规范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等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盘活利用和报废处置同步推进,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村沼气业主安全意识。持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进一步推进农村沼气安全生产。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7/t20240709_4590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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