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维护平桂区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平桂区制定了《贺州市平桂区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贺平农发〔2024〕2号)文件,自2024年3月1日0时到2024年6月30日24时,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禁渔行动,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禁渔期●前
大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
图为平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沙田镇狮南村委悬挂宣传横幅
禁渔期开始前,平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做好前期宣传工作。执法人员深入我区9个乡镇(街道),以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40余条,张贴公告1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等渠道发布禁渔期公告,显著提高公众知晓率。
禁渔期●中
齐抓共管,加强执法检查。
图为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机关抓捕非法捕捞现场图
进入禁渔期管理后,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机关及时召开内陆禁渔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明确责任分工,齐抓共管。
执法人员根据非法捕捞活动的规律,打破以往“做五休二”的惯用模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采取日常巡查加夜间伏击的方式,持续高压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以“巡查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善于使用“虚晃一枪、指东打西、杀回马枪”等管理手段,对重点水域进行持续巡查。
据统计,禁渔期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61台次,执法人员219人次,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1起,涉及违法当事人13人,缴获电鱼工具9套,渔获物10.815公斤,销毁违规网具60余张(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9起,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禁渔期●后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资源
图为平桂区人民检察院人员、平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群众一起投放鱼苗
近日,平桂区人民检察院、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在沙田镇小凉河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助推生态修复活动,督促6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当事人,购买鱼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投放鱼苗7600余尾,进一步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和渔业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hz/t18697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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