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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 泸溪县开展“绿剑护农”夏季农药产品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7月1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绿剑护农”暨2024农资质量安全万里行夏季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洪灾后夏季农药产品监督执法管理,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治理违规使用农药行为,有效控制农药安全风险,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对门店经营的农药产品进行执法检查

  

  农业执法人员对县域内农药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统防统治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抽查用于柑桔、水稻、蔬菜、瓜果等生产用农药产品。执法聚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标签标识不合格的农药产品,生产销售国家禁用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违法行为,并对农药进销货台账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农药经营单位不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行为开展治理整顿。

  

  对摊点摆放的农药产品进行执法管理

  

  自7月3日以来,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植保站和种植业股等相关股站的执法与监督管理人员组成多个执法工作组,在全县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讲宣传,现场解答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技术问题,在开展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执法服务“三农”工作中,发放宣传资料6700多册/套,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相关统防统治机构共123个单位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农药产品175个批次,抽样30个,对不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2个单位、农药进销货台账不符合要求的17个单位,责令立行立改、限期改正,对无证经营和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3个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向农资经营户宣讲宣传《农药管理条例》

  

  通过强化农药质量管理,有效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了农药产品质量,进一步推进省级农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让“放心农资”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xdt_1/202407/t20240711_33352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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