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森(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兽药生产企业因迁址重建,原生产地址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注销上述12家企业原生产地址取得的601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见附件2),自其原生产地址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注销之日起执行,具体日期可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兽药生产企业减少生产范围应予注销的兽药产品批
准文号
2.兽药生产企业迁址重建后应予注销的兽药产品批准
文号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407/t20240711_64587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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