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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集中整治农村“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健全“三资”监管体系。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安徽省各地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在农村建成大量产业项目,形成一批优质集体资产,有效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但一些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集体‘三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省农业农村厅经管总站站长陈晓辉说,这些“薄弱环节”致使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和手中权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集体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违反管理程序,逃避民主监督,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或者直接侵占挪用、化公为私,损害了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了较为恶劣影响,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惩治。

  今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5月,农业农村部对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作出安排,要求各地要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因此,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响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

  “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明确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保障集体资产运营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陈晓辉说,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包括整治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管理等5个方面的问题。

  其中,集体资产管理重点是对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侵占或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现象进行排查整治。集体财务管理上,要重点整治集体财务管理中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账务分设不彻底、财务公开不全面等问题。集体经济合同上,重点整治不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集体经济合同,或者签订超长期、超低价合同行为。

  对于集体债务,要重点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举债,通过非正常开支形成债务,以及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担保贷款,或借债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行为。工程项目管理上,重点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村干部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或转包工程等行为。

  “目前,安徽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纪委监委的统一组织下,紧盯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陈晓辉说,截至6月底,全省共排查发现有1592个村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123个村已完成整改工作;发现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6397份,已完成整改3575份;全省共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60条。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407/t20240716_64591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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