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作出“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十周年。十年来,辽宁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财政资金精准投入和有效的政策举措,着力在农村路网提档扩面、基础设施补短板、客货运提质赋能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四好农村路”指的是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十年来,辽宁省累计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267.2亿元,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3.3万公里、维修改造路面4.5万公里,推动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100%通硬化路,乡镇100%通三级路。通过持续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助推农村产业做优做强,促进村民增收致富。
公路建设也要提档升级,用绿色发展焕新农村环境。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年来,辽宁省持续探索推广新能源应用场景,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1亿元,支持农村新能源客运车辆更新购置,对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完善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农村客运站升级改造为具备综合功能的运输服务站给予20万元补助。今年,抚顺新宾满族自治县、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朝阳建平县获批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将获得1.3亿元奖励资金。
为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今年初,省财政厅还与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等十部门根据农村出行、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运输需求,联合印发文件,统筹利用农村客运补贴等各类资金,支持客货邮融合站点建设,推动城乡客货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协同解决好农民群众幸福出行、物流配送、邮政寄递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以融合发展打通便民路。
在管好用好资金方面,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多个事关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补助标准、规范使用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为科学使用资金、高效推进农村公路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407/t20240716_645913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