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我省各级渔业管理和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对部分养殖水产品进行了督导抽样检测。截止目前,未发现有养殖生产违法用药行为。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依法对2024年第二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信息公示,请广大群众对水产养殖中违法用药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确保我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工作联系电话:0311-86256517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tzgg/1808690688910266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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