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内参 > 正文

关于自治区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在养殖场自评、市级初评推荐基础上,我厅派专家组对内蒙古乐享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准格尔召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成效评价,经现场检查验收,拟推荐内蒙古乐享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准格尔召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自治区级减抗达标养殖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6日—7月12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自治区农牧厅兽医局。

  联 系 人:陈海平  0471-6651798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70号

  

  附    件:拟推荐自治区级减抗达标养殖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407/t20240708_253954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