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平罗县“6.9”安全事故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种业管理处强化三项措施,全力保障我区农药生产经营安全。
一是不断强化农药质量抽检。近年来,我区不断健全区、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深入农资经营门店等重点场所,例行抽查、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县(区)间横向协作、联合执法,追踪溯源、深挖源头,有效震慑了假劣农药违法行为,强化了农药经营管控。2023年,全区共抽检农药样品201批次,抽查样品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8%。
二是持续加大不合格农药产品处罚力度。针对2023年抽检的不合格农药产品,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不合格农药产品查处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查处工作,其中:彭阳县古城镇吴玉祥农资店(1.8%马拉硫磷粉剂),没收违法所得51元;没收违法经营的假农药阿维·高氯27盒、马拉硫磷96袋;罚款5000元。永宁县誉方圆农资有限公司(5%高效氯氰菊酯可湿性粉剂),没收违法所得317元;罚款5000元。宁夏拓老七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0%辛硫磷乳油),没收违法所得650元;没收辛硫磷79袋、草甘膦26袋、啶虫脒321袋;罚款5000元。
三是强化农药生产企业安全检查。紧紧围绕《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培训、互查互检等方式,对全区所有农药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了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生产及安全设施和重大危险源存储情况等,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分别在平罗县、青铜峡市、沙坡头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召开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会,认真分析辖区内农药企业安全风险,督促各企业组织研判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及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组织企业间进行了互检互查互学。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种业管理处将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超常规的举措,攻坚克难,压茬推进,把农药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抓得更紧、更细、更实。
一是进一步抓好危险农药安全风险整治工作。进一步梳理我区农药在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将安全生产贯穿于农药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
二是加强危险农药安全综合治理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危险农药的安全隐患、定点经营许可制度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从根本上减少安全风险。
三是强化市场监督检查,推进农药标准化经营门店创建活动。强化区、市、县三级联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检查。同时,继续做好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创建工作,进一步从农药经营人员、经营场所、经营设施设备、追溯体系、经营服务、经营管理制度、包装废弃物回收场所等方面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确保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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