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6月27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备注 |
自然人 | 裴文坛 | 钦农(渔业)罚〔2024〕7号 | 2024年02月12日19时许,东场镇边防派出所民警在N21°48.938′E108°48.781′附近海域查获运输花甲螺苗渔船1艘,并于02月12日20时06分将涉案渔船移交我机关处理。经查,当事人利用未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造的“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第三条 | 没收涉案渔船1艘。 | 2024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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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6515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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