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按程序拟定了2024年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1批)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段依然,联系电话:020-37289309
附件:2024年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1批)分配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2日
相关附件:2024年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1批)分配计划表.wps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449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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