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渔业船员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渔业船员培训、考试(考核)、发证各项工作,江苏渔港监督局起草了《江苏省渔业船员培训、考试(考核)和发证规程(征求意见稿)》。
现就该规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3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书面反馈至江苏渔港监督局,联系电话18962939577,邮箱18962939577@189.cn。
附件:《江苏省渔业船员培训、考试(考核)和发证规程(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渔业船员培训、考核(考试)和发证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江苏渔港监督局
2024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7/1/art_51463_11285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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