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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业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培养更多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推动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文件(苏招委〔2005〕8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0号)精神,2024年我省农业职业技术院校继续采取“主要面向农村、单独考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单独招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合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省建设需要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初中毕业文化程度。

  三、招生学校、专业、学制

  学校及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备注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

  职业学校

  320



  园艺技术

  25

  五年

  高职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35

  五年

  高职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25

  五年

  高职

  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25

  五年

  高职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25

  五年

  高职

  园林技术

  40

  五年

  高职

  动物医学

  30

  五年

  高职

  畜牧兽医

  60

  五年

  高职

  宠物医疗技术

  10

  五年

  高职

  宠物养护与驯导

  20

  五年

  高职

  农村电子商务

  25

  五年

  高职

  四、报名与考试

  招生学校负责具体报名工作。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报名者,于6月27日至30日到招生院校网站或指定报名点报名,领取准考证。报名时交报名费12元,考试费每科9元。考试时间:7月3日一天。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农招办统一组织。

  五、录取与入学

  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农业农村厅农招办负责录取工作,在省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农业农村厅农招办录取专用章,院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印章后发放给被录取考生。

  新生入学后,由院校及时进行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或在报考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根据本人表现,由学校评定、颁发奖学金。

  六、毕业与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院校发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院校择优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实行用人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招办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6/26/art_11977_11282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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