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屏障,保障永宁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今年以来,永宁县多举措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不断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优化提升无害化处理运行和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永宁县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的监管部门,切实压实扛牢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联防联动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重要性和危害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自治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政策,进一步明确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杜绝病死畜禽乱丢现象。共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余人次,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8万份。
三是狠抓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结合乡村网格化管理、“河湖长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田间地头、沟渠、河流、道路两侧、村庄周边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巡查,发现病死畜禽及产品,及时组织收集处理。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和畜禽定点屠宰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制止病死畜禽不规范处置、乱抛乱扔情况发生;共排查养殖场户526户,总消毒面积41.76万平方米;无害化处理病死牛30头、家禽300只、羊175只,内脏53袋。严把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监督畜禽养殖场(户)和畜禽定点屠宰场切实做到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屠宰、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做好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工作,压实畜禽养殖场(户)和畜禽定点屠宰厂等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程序。
四是创新监管模式,推进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大“牧运通宁夏”APP推广力度,实现全县病死畜禽收集、暂存、转运、入库、处理全程数字化监管,达到数据采集信息化,数据分析智能化,实现无害化处理记录、跟踪监管全闭环。2024年上半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1036头/只、病害畜禽产品1000斤。
五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联系与沟通协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随意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经营应当检疫未经检疫畜禽及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起。
六是落实资金和政策保障。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保障力度,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所需资金列入每年县级财政预算。按照“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对病死动物尸体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予以补助。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持续扩大参保畜禽品种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推动保险查勘与病死畜禽定点收集、转运处理同步开展。
通过以上措施,永宁县进一步规范了病死畜禽、病害产品收集、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防病死畜禽尸体及其产品乱丢乱弃、沟渠漂尸等生态安全事件发生。下一步,永宁县将继续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使之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从源头上遏制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现象,切实保障动物防疫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qqnyxw/202407/t20240701_45825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