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明确四条措施,确保如期完成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增收目标任务,坚决打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翻身仗。
摸清底数“抓”增收。在前期已建立的全市“两类群体”帮扶台账基础上,将脱贫人口收入实现情况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重要内容,由村网格员负责对标“三个清零”目标任务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因务工就业不稳、劳动力减少、产业发展不好、农产品滞销等原因可能发生收入下降或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与致返贫风险同步报告、同步研判后新增纳入“两类群体”开展帮扶,限期实现动态清零。
压实责任“促”增收。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对标“两个高于”和“三个动态清零”增收目标任务,按照“一个增收目标、一套工作措施、一本落实台账”要求,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督办、闭环式落实。压实市级行业部门责任,对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对县摸清实情针对性开展好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帮扶项目、资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压实村组和帮扶干部责任,村组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监测联系人、帮扶干部等具体落实好帮扶措施制定落实、增收成效监测核算等具体职责。
细化方式“稳”增收。7月底前全面兑现落实产业奖补资金,确保脱贫人口“小菜园”应种尽种、“小家禽”应养尽养。市内所有涉农建设项目用工向脱贫人口倾斜,没有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在建项目按剩余政府投资金额、工程量明确吸纳当地务工人数,按月足额发放劳务报酬。8月底前全面兑现落实跨省就业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助、有组织劳务输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雨露计划”补助等政策。结合集中排查,对农村低保、养老、困境儿童、残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态保护补偿等民生保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坚决防止拖欠、延时发放问题发生;对村集体经济、帮扶资产、新型经营主体等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经营主体及时兑现收益分红、土地租金、务工工资等。
跟踪督导“保”增收。按照市级督导县(区)全覆盖、县(区)督导乡镇全覆盖、乡镇督导村(社区)全覆盖要求,市级组建2支巡回督导组,采取到村到户实地解剖方式,对五县(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实地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同时通报到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责任部门,督促限时完成整改,并适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切实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4/7/2/22c50a0a172544ae937694b34bd900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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