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7号)精神,为加强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从2020年到2025年,组织实施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32号)要求,2024年计划面向南宁市宾阳县等29个县(市、区)相关乡镇农机推广部门定向培养108名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的乡镇农技人员。分别由广西大学、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养任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1)本科(四年制)。
1.招生院校:广西大学
招生专业:植物生产类专业,10人。
2.招生院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招生专业:作物生产与品质改良专业,37人;动物医学专业,23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7人。
(2)专科(三年制)。
1.招生院校: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专业:现代农业技术专业,10人;畜牧兽医专业,12人;水产养殖技术专业5人。
2.招生院校: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专业: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4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
1.报考广西大学、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的,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专科专业的,高考总分应达到我区2024年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事业。
3.身体健康,(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三、招生录取办法
本科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录取,专科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生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录取。
招生院校按照高考总分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有招生计划的其他县(市、区)征求有志愿考生的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四、相关政策
(一)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培养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和教材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定向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定向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且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定向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其他影响履约的脱产学历教育。
(三)定向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后,经考核、体检合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要求执行)后,由协议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5年以上。生源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或乡镇人民政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根据《协议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按规定程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四)定向生毕业后不履行协议到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或在规定的工作期内自行离开的,要退还已享受免除的学费、免缴的住宿费和教材费及补助的学生生活费,并交纳违约金。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具体情况,考生可查阅相关文件或向相关培养院系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广西大学许蓉翎,0771-3232999;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农玉连,0771-3277701;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陈宇前,0771-2201360;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剑波,0771-6600666。
附件:2024年广西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8618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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