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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世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世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于今年3月生效,为增强项目的规划、实施及管理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项目开展工作实际,我厅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项目专家范围

  面向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征集从事农产品全链条质量提升与安全管理领域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专家。两院院士、国家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关联岗位专家优先。本项目征集专家范围: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含安全监管、风险控制与评估预警、检验检疫、标准制订、产品追溯、加工贮运、品牌营销等。

  (二)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高质高效生产模式集成与创新应用研究。含蔬菜、水果(荔枝)种植和生猪、水产(大口黑鲈、乌鳢、牛蛙等)养殖的绿色生产技术研究、应用及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等。

  (三)现代化海洋牧场和广东预制菜标准化研究。现代化海洋牧场水产品农安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和全链条溯源建设,预制菜农安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和全过程溯源建设。

  (四)大数据采集应用与分析会商。含信息采集技术、数据库建立、大数据分析、实验室网络、数字化平台等。

  (五)项目风险管理、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项目管理包括工程(土木工程、机电工程、环境工程、设备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项目运营,风险控制、涉外法律、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农业农村经济、城乡规划、农业可持续发展、社会安保、少数民族政策,金融、保险、财务管理、审计等。

  二、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科学技术专家、社会发展专家和财务金融专家三种类别。专家入库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本专业、本行业的国家政策、行业标准规范。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院士或在专业领域突出贡献、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不受此限。

  3.严格遵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要求。

  4.不存在学术失范问题,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5.本人愿意参与项目活动,并提供项目指导和咨询等公共服务支持。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同等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在本专业有8年以上研究经验;

  ②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

  ③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级相关领域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项目(课题)。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农业农村、食品安全政策研究、产业规划、品牌营销、项目管理(熟悉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并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等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有一定涉外项目工作经历与管理经验,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2.社会发展(社会科学)专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同等专业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在本专业有8年以上研究经验;

  ②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

  ③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级“三农”领域农业项目(课题)。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乡村振兴、“三农”问题研究、农业绿色发展、农村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市场流通、农村电商、农村金融、数字农业、海洋经济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有一定涉外项目工作经历与管理经验,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金融类专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财务专业专家应具有会计类副高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省级及以上高校、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财务(审计)部门等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②工程造价专业专家必须具备一级造价师资格,且在造价咨询等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③金融保险、投资风险管理与项目咨询、基金管理专业专家需为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审计、金融保险、绩效管理等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有一定涉外项目工作经历与管理经验,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专家的申报遵循自愿与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由全国涉农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申报。

  (二)由被推荐专家填写《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于2024年6月28日前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工作专班联系人收,并将推荐表PDF版(附件1)和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项目工作专班汇总推荐材料并初审。

  (四)由省农业农村厅组成评议小组,对被推荐专家进行遴选和审核。

  (五)呈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准。

  (六)经批准同意的专家由其本人网上填报确认个人信息资料。

  四、相关要求

  纳入项目专家库的专家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如因项目需要增补专家,按照《细则》执行。

  附件:1.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推荐表

  2.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信息统计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0日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大院,联系电话:020-87590542、18902214097,邮箱:nynct_ncpzx_zhangsh@gd.gov.cn)

  相关附件:附件1: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统计表.xls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445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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