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在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和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陈敏尔书记在酉阳县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市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市农业农村委主任路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陈敏尔书记在酉阳县调研时的指示要求,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有机衔接。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确定目标任务,细化政策举措,确保乡村振兴有力推进。要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要积极发展中药材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和山地旅游业,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广应用绿色高效生产方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有机统一。要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紧抓好安全稳定工作。要深入抓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农业行业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要把握关键环节,加强重点管控,强化应急处置,搞好舆论引导。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履行安全稳定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结合起来,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会议集中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法条,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要立足实际,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体系框架,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因地制宜,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等转化为具体措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还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了强调。
市委农业农村工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二级巡视员、委总师、驻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委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http://nyncw.cq.gov.cn/zwxx_161/zwdt/202106/t20210621_9409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