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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出台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期,我省皖南地区出现强对流和持续降雨天气,黄山、宣城、安庆、铜陵、池州等多地受灾。6月27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委金融办、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发挥好农业保险灾害“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助力灾后农业恢复生产。

  据悉,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和承保机构及时深入防汛救灾工作第一线,抓实风险减量管理,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帮助农户降低灾害损失。

  各级承保机构启动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流程。对于损失程度达到80%及以上的受灾农作物,严格按照全损计算赔付;对于损失暂时不能确定的,启动预赔付机制;对于已种植但尚未及时投保的,承保机构可视情先行赔付,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

  汛期以来,全省保险机构全力救灾、全情保障,积极调配应急力量和支援物资,加大查勘理赔力度,累计投入人力700余人次、车辆近500辆,发布灾害预警信息1.2万个,开展救援查勘服务600余次,保险理赔进度达到可查勘案件的63%。截至目前,今年省财政厅已拨付省级及以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近40亿元。 (朱卓)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zwxxi/57418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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