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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强化汛期动物疫病防控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作者:佚名    

  

   当前,伴随吉林市主汛期的全面到来,全市多地出现强降雨天气,动物疫情传播和发生风险明显增大。为切实做好汛期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以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吉林市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压实汛期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下发《关于做好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压实动物防疫“三个责任”即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业户主体责任,夯实乡镇政府基层动物防疫重任,突出抓好动物布病及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汛期易发动物疫病,坚决防止因汛期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和常规性动物疾病流行。

  二是加强汛期动物疫病监测排查。组织各县(市)区对洪涝低洼、江河沿岸、湿地水塘等重点区域,开展炭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调排查工作,排除疫情隐患。

  三是科学做好相关免疫措施。结合春季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各县(市)区对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根据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及养殖场周边情况,及时强化补免。对其他动物传染病,做好预防免疫接种。对低洼易涝和曾发生炭疽的地区,各县(市)区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建立有效免疫保护状态,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四是加强无害化处理风险管控。各县(市)区及乡镇(街)规范病死动物收集,运输、暂存和处理程序。对发生强降雨区域,及时巡查河流、湖泊以及养殖场周边、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发现畜禽尸体,立即打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病(淹)死动物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措施,防止污染水源和环境。

  五是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和能力消毒灭源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配齐配足疫苗、消毒药品、个人防护、应急处置等物资,做好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组建汛期动物防疫突击队随时待命。制定针对汛期的消毒计划。指导督促养殖、屠宰等环节认真做好清洁和循环消毒工作。目前,全市已储备各类消毒药16.855吨。


原文链接:http://xmy.jl.gov.cn/xwfb/myyw/sxdt/202407/t20240702_8928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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