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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4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齐秀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培养本土人才,实现乡村人才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出台乡土人才培养计划

  近年来,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部署要求,加强政策创设,实施人才工程项目,加大对乡土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健全乡村人才培养政策体系。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对加快各类乡村人才培养、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等作出全面部署。2021年底,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对分类施策、分层推进、分工协作抓好乡村人才培养提出具体细化要求。2024年初,农业农村部印发《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指引(试行)》,对现有的工作内容、所涉部门、政策文件和项目清单进行细化梳理,为地方结合实际推进乡村人才工作提供参考。二是实施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公共资源供给,开展送培下乡、送培上门,增强当地技能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广泛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素养,2023年培育高素质农民82.6万人。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村“两委”成员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等,通过“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训模式,帮助带头人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理念和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3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2万余人。此外,从2022年起,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组织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到优质高校接受系统培育,并强化导师帮带、金融支持和激励保障等综合支持,把带头人培养成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领头雁,两年来培育“头雁”3.58万名。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头雁”培育的学员,在培育培训工作结束后,均可按程序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二、关于引导涉农院校参与乡村人才培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等部门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涉农院校参与乡村人才培养,推动乡村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一是开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部指导各地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不断完善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举措,结合当地需求和办学能力,面向包括农村劳动者在内的各类重点群体,围绕农业急需紧缺领域和中西部农村等重点地区,灵活运用数字化、项目制、开放式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全国共有4946所职业学校开展培训3643.72万人次,其中,面向农村劳动者开展培训324.18万人次。二是通过科技小院开展基层服务。2022年7月,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小院的通知》,支持68家研究生培养单位建设780个科技小院,引导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深入农村,采取入村到厂培训、田间学校、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培训农民和技术人员。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依托科技小院已开展技术推广培训、科普宣传活动1.7万人次,田间观摩指导1.03万人次,平均每个科技小院通过科普宣讲活动惠及群众1711人。

  三、关于支持乡村人才参加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有关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人才参加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激励更多乡村人才学习技能、使用技能。一是畅通乡村人才职称评审渠道。2019年,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近年来,山东、吉林、甘肃等地纷纷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试点,不唯学历、年龄、奖项、论文,评价标准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等维度设置,将农民职称申报人能否带领技术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作为评审重点,实现“干什么、评什么”。一些地方还对获得职称的农民,在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研修培训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二是鼓励乡村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将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及辅助生产的人员专门列为第五大类,目前农业领域纳入大典的职业约有60余个。根据职业分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开发,近几年先后新发布农业经理人、农机驾驶操作员、兽药制造工等标准,为规范乡村技能人才从业行为和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基本依据。此外,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还积极搭建乡村人才选拔展示平台,助力优秀的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2023年,农业农村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举办第四、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设置农机驾驶操作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等9个赛项,获得各赛项决赛第1名的选手,已于2024年“五一”前夕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各赛项决赛前5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将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同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协同联动,指导各地创新形式,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力度,加强育后跟踪服务和倾斜支持,强化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010-59193323

  

  

  农业农村部

  2024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RSLDS/202407/t20240701_64580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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