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祈福在我国民间有着悠久传统。近年来,社会公众参与太湖水生生物资源放流活动日渐增多,放流规模也逐渐增大,公益放流在推动渔业资源恢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规范、不科学的放流,将对水域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提高社会放流的科学性、规范性,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省太湖渔管办依法履职,强化对社会放流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推动社会放流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关口前移。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规模性放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前15日申报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地点等事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才能开展放流,切实解决“放什么、放多少、怎么放、在哪放”的问题。
强化现场监督。放流过程中,渔政执法人员进行全程监管,严格查验苗种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放流苗种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同时,对放流过程进行指导服务,提供流水滑道等设施,减轻苗种机械性损伤,确保放流效果。今年1至5月,共规范指导社会公益放流活动15场,共计240余万尾细鳞斜颌鲴、翘嘴鲌等土著苗种在太湖“安家”。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展社会公益放流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在放流基地设立告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增殖放流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管理规定,普及水生生物养护知识,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太湖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规范引导社会规模性放流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6/21/art_12502_11276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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