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我厅起草了《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向我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7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hbsnytfgc@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行政裁量权意见”。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tzgg/1805455274749562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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