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2023年3月,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厅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6月出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完成情况审计报告》。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我厅均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12个部门未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已严格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要求,根据项目实际合理编制预算,并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二、16个部门未按规定征缴财政款3910.39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已完成。已于2023年4月上缴应缴财政资金。
三、11个部门16个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涉及3.58亿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相关项目已顺利完成设计、监理、建造招标并签订合同,按照合同已支付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完成2022年2001万预算资金支出任务。
四、资产管理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涉及相关市县农业农村局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办理调拨手续,已完成64.42万元固定账务核减,并于2023年4月29日、7月27日分两批调拨手续;二是开展全厅机关固定资产盘点,对所有处室、局的资产进行了盘点,由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照“一物一卡一固”建立台账。
五、2项补贴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发放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三亚、儋州、临高、东方、文昌发放补贴409.97万元。乐东黎族自治县剩余28.23万元补贴资金未发放,未发放原因是剩余150艘渔船因“船证不符和超龄等原因”不给予发放。协调乐东黎族自治县县财政局已收回28.23万元。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6/t20240620_368341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