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做好珠海和阳江海陵岛-阳西2个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分别对珠海和阳江海陵岛-阳西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一、工作内容
委托2家机构分别对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和阳江海陵岛-阳西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2个项目初步设计开展概算审核,其中珠海项目送审概算金额约4.2亿元,阳江海陵岛-阳西项目送审概算金额约4.9亿元,并提交审核报告。
二、遴选确定方式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要求,本次遴选拟采用公开遴选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单位申报资料经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每家机构只能申报1个概算审核项目。
(二)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申报单位具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AAA级信用评价(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
(四)申报单位在广州市辖区内有满足需求的固定办公场地、办公设备。
(五)申报单位拥有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项目组人员必须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依法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且取得相应的职业责任保险。
(六)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申报单位不得为与审核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
(八)具备从事概算审核工作丰富经验。从事过相关业务的优先。
四、提交材料
(一)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团队核心人员,共5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聘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三)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说明。
(四)近三年的业绩证明资料。如有从事过省直市直单位类似项目、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的,须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六)注册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年度营业税和所得税纳税证明。
(七)诚信承诺书。
(八)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获奖证书、贯标情况、企业社会责任等。
五、项目资金额度
申报单位自行测算费用,其中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价最高不超过34.7万元,阳江海陵岛-阳西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价最高不超过40.5万元。
六、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4年6月30日17:00前将申报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一式三份报送至广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11房。
附件:申报书模板
广东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广东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黄婉薇,020-37289982;陈锴,020-37236548)
相关附件:附件1: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受托机构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阳江海陵岛-阳西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受托机构申报书模板.doc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44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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