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水平,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33号)要求,经园区管理部门申报、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省级主管部门复审、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清徐特色食品产业集聚区等13个园区为山西省农产品加工园区。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任何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拟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持有异议的,请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 系 人:赵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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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xxgk/tzgg/202406/t20240621_9593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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