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更好地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对2021年制定的《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已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6/11/art_11977_11267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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