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渔业乡土专家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粤农技函〔2024〕12号

  各地级以上市渔业技术推广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农业科技特派员(轻骑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渔业乡土专家的作用,更好推进农技服务,我中心已于2022年遴选建设第一批渔业乡土专家工作室,现拟组织开展第二批遴选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遴选申报

  2024年共遴选新增3个工作室,每个渔业乡土专家工作室资助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和开展乡土专家技术服务相关经费支出。

  (一)遴选条件

  1.申报人须为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且为渔业生产技术型乡土专家,或持有农业工程技术系列或乡村工匠专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渔业同行中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申报人须配套一定的场地设施用于建设工作室。

  3.申报人在技术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能充分引领行业发展,配合开展好我省农业科技特派员(轻骑兵)农技推广活动,积极对接“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为渔农提供技术指导;

  4.完成任务期服务合同。2024年服务渔农不少于50人次,服务“百千万工程”典型村1个,组织或参与农技服务乡村行不少于1次,配合开展1次渔业塘头直播课,每月提交1份月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件3)。任务期完成后需按要求,由我中心统一组织验收。

  (二)申报要求

  请各市渔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渔业乡土专家或农业工程技术系列或乡村工匠专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进行申报,每市每批最多推荐两名,除提供附件1、2的材料外,仍需提供所在单位(公司)或团体的法人证书(或公司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室建设地点等其它证明材料。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14日,同时通过粤政易提交一份PDF扫描版材料。

  二、积极做好联农带农示范工作

  渔业乡土专家工作室应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对接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参与或组织实施渔业技术推广,对接典型村,服务“百千万工程”,在优秀示范、扶农助农、区域联动、三产协同、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与省农业农村厅的万名农村乡土专家服务“百千万工程”优秀案例征集活动(2024年征集活动材料截止时间分别在6月30日及8月30日)。

  三、其他事项

  除当年新建设的工作室外,完成建设的工作室每年12月20日前须提交乡土专家工作室全年工作总结,不提交总结,视为自动放弃乡土专家工作室资质。

  附件:1.渔业乡土专家工作室申报表

  2.渔业乡土专家工作室实施方案

  3.渔业乡土专家工作室月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钟小庆、李琳娜,联系电话,13922714715、020-84909050,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东涌段4号)

  相关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渔业乡土专家工作室建设的通知附件(1-3).doc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4358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