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紫菜养殖船(特种)的安全管理,根据《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江苏省特种养殖船检验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起草了《江苏省紫菜养殖船(特种)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至6月19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8962987818@189.cn。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江苏渔港监督局船舶管理科(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52号,邮政编码226006)。
附件:江苏省紫菜养殖船(特种)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紫菜养殖船(特种)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5/20/art_51463_11261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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