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今年新颁布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并进行集中宣传。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根据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通过拉挂横幅、投放LED屏、设立活动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现场知识解说等方式,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担”等知识,加强风险警示,引导理性维权,消除参与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期盼。通过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集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常见套路,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根据我厅职能职责,我们还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宣传了《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为非法集资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下一步我厅将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26/2021/6/16/2be51caef5724e42b3af1dc77b0d51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