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沈阳召开2019年第2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围绕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审议通过相关文件和报告,进一步研究优先保障全省“三农”工作,推动全省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会议传达了胡春华同志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工作方案》《关于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辽宁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2019年度辽宁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和《辽宁省关于做好农村改革工作的意见》。会议由副省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郝春荣主持,省委副书记、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住“三农”基本盘,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对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务必坚决贯彻、精心组织。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要切实增强深入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做表率,这项工作能否完成好,是对“四个意识”树立得牢不牢、“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现实检验。
会议要求,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实施好全省乡村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实绩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要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突出农村改革牵动作用,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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