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张磊报道)5月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1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5月28日至3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此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修改稿、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提请废止自治区公证条例、自治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修正草案的议案;审查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巴州,木垒和焉耆2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的决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促进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决定、关于检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专题询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关于消防法和自治区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的视察报告,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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