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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业监测与统计和编制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组织开展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业监测与统计和编制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项目工作。现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业监测与统计和编制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三、预算金额

  12.24万元。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监测统计。赴市县开展调研,对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统计,按季度统计农产品加工数据,每季度完成1份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业监测统计分析报告(共4份),年底梳理汇总并形成监测统计分析报告,形成一套农产品加工业统计指标体系,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二)编制海南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该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

  (七)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缴纳税收及社保费缴费的承诺函;

  (三)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五)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项目编制方案;

  (八)所有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八、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0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423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3234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 5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5/t20240516_3664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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