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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兽医化验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促进动物防疫体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夯实基层动物疫病防治力量,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24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等部署安排,现就2024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兽医化验员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动物疫病防治员、兽医化验员。

  二、竞赛方式

  技能竞赛分预赛和省级决赛两部分进行,预赛由各市州组织实施,省级决赛由省里组织。省级决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20%,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占80%。

  三、竞赛时间

  各市州于6月30日前完成预赛选拔。动物疫病防治员省级决赛暂定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兽医化验员省级决赛另行通知。

  四、竞赛内容

  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兽医化验员竞赛均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两部分。

  (一)动物疫病防治员。理论知识考试题目由执业兽医师考试(兽医类)题库生成;现场技能操作主要考核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等操作技能,具体内容参考2022年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二)兽医化验员。理论知识考题内容为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理论考试习题库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技术规范知识。省级竞赛现场操作技能为禽流感样品采集、禽流感血凝试验和血凝抑制试验2个项目。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参赛选手必须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各竞赛项目原则上分别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参赛人员不得重复报名。领队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分管负责人或竞赛组织负责同志担任(若竞赛合办时只派1名领队)。

  (一)动物疫病防治员。各代表队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参赛选手必须是参赛地区县级及以下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满4年(2020年9月1日前);所在单位在岗工作3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

  (二)兽医化验员。各代表队参赛队员2人(其中市级不超过1人),须是参赛地区兽医系统实验室的检测人员和湖南省内注册成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独立组队),且从事兽医实验室检测工作满3年(2021年5月1日前)。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人不得以选手的身份参加大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六、其他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技能竞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筹备并举办预赛,选拔高水平选手组成市级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省级决赛参赛名单(详见附件1、2)及市州预赛组织实施情况请于7月10日前反馈至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邓国强,联系电话:0731-85995145,电子邮箱:1319233789@qq.com。

  附件:1.2024年湖南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2.2024年湖南省兽医化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3.2024年湖南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代表队一览表

        4.2024年湖南省兽医化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代表队一览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4.doc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405/t20240522_33308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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