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促进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 2024年6月10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联系人:朱丽洁,联系电话:025-86263968,电子邮箱:405310948@qq.com,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局,邮编:210036。
附件: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5/10/art_51463_11240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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