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江苏省特种养殖船检验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修订稿)》专家评审会在南通召开。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原一级巡视员周彤、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原党组成员唐金龙等7位相关领域专家应邀出席,江苏渔港监督局局长朱卫星及规定编写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编写人员详细介绍了规定修订的必要性以及紫菜养殖船(特种)实船调研情况,逐条阐述了规定修订内容及修订依据。参会专家听取汇报和审阅相关资料后,对文件依据、船舶检验要求、船舶保险等问题提出质询与评议。专家组肯定了江苏渔港监督局前期所做的修订工作,提出将规定名称改为《江苏省紫菜养殖船(特种)安全管理规定》等意见,并一致认为本次评审材料完整齐全,规定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本次评审予以通过。
下一步,规定编写组将根据专家意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紫菜养殖船(特种)实际情况及规则依据变化,对规定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完善。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5/9/art_12502_11239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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