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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者自清!滆湖为遭遇不实举报的执法人员正名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综上所述,调查组认定李伟同志不存在举报人所称的‘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问题……”5月9日下午,滆湖渔管办监察室负责同志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郑重通报了一起不实举报的调查结论。

  “感谢组织还我清白,以后查违章更有底气了!”台下的李伟长吁了一口气。这样对受委屈干部的“力挺”,在滆湖历史上尚属首次。

  事情还要回溯到近一个月前。4月15日,渔管办接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转来群众举报,反映渔政三大队负责人李伟4月11日在查办违规垂钓案件时“仅针对一个人、对其他人违规视若无睹”,举报其执法不公。渔管办领导高度重视,在厅机关纪委全程指导下,成立由监察室、渔政督查大队组成的调查小组立即开展核查。调查小组通过查阅文书、调取执法视频记录、走访、询问等方式,取得有效证据24份,形成了证据链闭环,还原了事情真相。原来当日下午,李伟和同事在查处一起涉嫌使用遥控船泥鳅打窝方法进行生产性违规垂钓案时,因当场拒绝举报人华某“给个面子、高抬贵手”的不当请求,引起其心怀不满,故而捏造虚假事实,分别向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举报。事实上,当日李伟不仅查处了该起案件,还参与查处其它案件3起,依法驱离多杆垂钓1起,并向渔政处移交举报线索1起。在事实面前,举报人不得不承认举报不实,最终在12345平台撤回了举报,并向李伟同志当面道歉。

  当前在违规垂钓处理过程中,个别违规人员在对执法结果不满时,动辄以“向纪检监察机构或12345信访受理平台举报”的方式,变相给执法人员施压,希望手下留情,这让一线同志很受失实举报的困扰,甚至执法时畏手畏脚。此次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执法人员正式澄清,帮助被中伤的同志放下思想包袱,就是要释放“为担当者担当,还清白者清白”的强烈信号,鼓励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免去后顾之忧。

  今后,渔管办将坚持实事求是、审慎规范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客观的研判机制,做到“应澄清尽澄清”,绝不“和稀泥”,绝不让一线同志“流汗还流泪”,从而凝聚起强大合力,筑牢禁渔执法监管防线。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5/10/art_12502_11240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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