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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人兽共患病防控宣传培训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切实加强人兽共患病防控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提升科学防控能力,夯实群防群控基础,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人兽共患病宣传培训月活动。

  

  一、活动目标

  

  聚焦防控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等重点人兽共患病,面向全省各级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养殖相关从业人群以及社会公众,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各级防疫检疫人员防控技术能力,增强养殖相关从业人群主动防疫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社会公众人兽共患病防范意识,汇聚群防群控合力。

  

  二、活动主题

  

  坚持人病兽防 守护公众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0日-6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四个一”系列活动。

  

  (一)组织一系列培训讲座。面向基层防疫检疫人员、养殖相关从业人员,开展重点人兽共患病免疫、检疫、监测、诊断、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技术培训,提升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技术能力。

  

  (二)开展一系列科普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自媒体平台等媒介,发布有关人兽共患病防控技术指南,推送播放科普知识和宣传视频,提高相关从业人群和社会公众对人兽共患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三)赠送一批防控宣传资料。走进社区街道、乡镇村屯,发放相关防控宣传资料,普及人兽共患病科学防控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兽共患病的知晓率。

  

  (四)举办一次动物诊疗义诊活动。组织动物诊疗专家成立义诊团队,现场提供免费咨询和检查服务,讲解宠物饲养常识,倡导文明养宠理念,普及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控知识。

  

  五、活动要求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省级“人兽共患病宣传培训月”活动,省动物疫控中心、省动物检疫中心配合落实。各市(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做好本地区“人兽共患病宣传培训月”活动,聚焦活动主题,围绕活动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确保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全社会人兽共患病防控意识。

  

  各市(地)要注重总结宣传培训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努力转化为长效机制,融入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日常工作中。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及相关图片影像资料报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97/202405/c00_31733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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