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重点任务抓落实,锚定建设农业强区目标,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力争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贡献度明显提升、以南疆为重点的脱贫地区发展明显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效应明显显现、农民收入明显增长、农村面貌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安宁,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
二、以提产能为目标,加快建设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
(一)确保粮食持续增产。坚持优结构、扩面积、攻单产、提产能,全区粮食种植面积不低于4400万亩,产量2200万吨以上、新增100万吨以上。油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95万亩以上。开展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发挥35个产粮大县提升产能的关键作用,实施“百亩攻关、千亩创建、万亩示范”,辐射带动全区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继续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小麦应急收购政策,开展小麦、玉米、稻谷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提升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探索与对口援疆省市建立粮食产销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二)巩固提升棉花产业优势地位。继续支持棉花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确保总产稳定在500万吨以上。提单产增总产,强化棉花质量全过程管理。推进棉花收入保险试点。推动兵地棉花市场融合,加快兵地补贴标准衔接,建立统一的政策和信息平台。
(三)做强优质果蔬。推动核桃、红枣、巴旦木等干果控面提质,苹果、梨、葡萄、新梅等鲜果优化增量。以推广新品种和现代栽培技术为重点建设林果产业示范园。推动开展疏密改造、低产低效果园改造。持续提升蔬菜保供能力,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支持发展戈壁设施农业,对改造提升老旧日光温室给予补贴,蔬菜产量稳定在1600万吨以上。
(四)深入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支持草原畜牧业生产转型发展,对考核评定前10名的牧业半牧业县给予奖励。开展肉羊经济杂交和牛羊专业化育肥增产,加快畜群周转,提高繁殖率和出栏率。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新增饲草种植面积150万亩。扩大活畜抵押贷款,在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地开展肉牛肉羊保险试点。全区肉、奶产量分别增长8.5%、6.5%。稳步扩大大水面网箱养殖,力争全区水产品产量达19.6万吨。
三、以强化水资源保障为根本,全方位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五)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严格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确保完成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按年度比例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持续推进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复垦复种,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推动有条件的旱地改造为水浇地,科学有序开发后备耕地资源。在825个监测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扎实推进农业投入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区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率保持在85%以上。
(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完成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适当提高自治区投入补助水平,取消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力争将高标准农田全部建成高效节水农田。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建立健全农田建后管护机制。推进且末县盐碱地综合利用国家级试点。
(七)持续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水资源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做好节水蓄水调水增水工作。创新实践“总量控制+弹性配置”供水模式,充分利用地表水、严格管控地下水、优化配置水库水,发挥引调水工程作用,加快建立农作物需水和供水相匹配的灌溉制度,科学制定550亿立方米以上年度农业供水计划。系统构建新疆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加快地县两级水网规划和建设,打通水网布局“最后一公里”。完成350亿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推动重大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提升干、支、斗、农渠防渗水平,加大以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力争年度增水14亿立方米以上。
(八)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推动棉花、玉米、畜禽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建立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发布制度。强化增产增效重大集成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健全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咨询制度,推动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重大动植物病虫害和疫病防控。推进农业生产绿色转型,推广种养循环模式,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九)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推进防返贫对象动态监测进出有序,将2024年监测范围调整为农民人均纯收入8000元,对93个县(市、区)乡村人口开展集中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应纳尽纳,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和新识别监测对象按程序落实帮扶措施,达标后标注风险消除。对存在因病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加快推动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十)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推动产业提效挖潜促增收。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65%以上。对到户类产业按类别精准补助,持续做好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以和田、喀什地区为重点,通过招强引优、完善设施、灵活重组、强化服务等措施,盘活用好闲置低效资产,防止发生新的闲置。推动帮扶产业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对已确权到村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健全资金项目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闭环管理机制。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实效,助力直采和帮销脱贫地区农产品超120亿元。
(十一)强化农民就业增收。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创造更多与劳动力相适应的就地就业增收机会,持续扩大农民外出务工就业规模,强化稳岗就业帮扶。抓好技能培训,以南疆为重点稳步推进建筑工匠培训就业行动,全年培训建筑工匠12.5万人次、新增就业10万人。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持续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稳定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精准帮扶有就业意愿的大龄农民工就业。培育壮大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发展村级劳务合作社和经纪人队伍,强化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全方位拓展务工渠道,全区实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275万人次以上。全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5%以上,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保持稳定。
(十二)加大南疆四地州、脱贫县和易地搬迁安置区等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脱贫县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继续向脱贫县倾斜。深化教育、医疗、科技人才帮扶,用好对口援疆、定点帮扶、区内协作等资源,凝聚帮扶合力。对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出现因人口增长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就业帮扶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以产业集群建设为抓手,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十三)把握发展方向和路径。深入实施自治区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具有新疆特色和优势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2024年四大涉农产业集群增加值增长11%以上。坚持“区内结余、供给国家”的粮食工作部署,按照“兴种业、稳小麦、扩玉米、强油料、延链条、壮龙头、促增收”的发展方向,着力推动建设粮油产业集群。按照“保供给、优布局、提质量”“优工艺、降产能、提品质”“促集聚、创品牌、拓市场”的发展方向,加快建设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按照“干果控面提质、鲜果优化增量、延链补链提效益”“做优露地蔬菜、做强加工蔬菜、提升设施蔬菜”的发展方向,打造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按照“主攻牛羊肉生产、强化奶业提质、加快生猪转型、扩增家禽产能、做优马业特色”“草原走高端、舍饲抓增量、质量赢市场、品牌提效益”的发展方向,建设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
(十四)优化区域布局。在35个产粮大县布局建设优质粮油生产加工基地,打造粮油产业带、产业集聚区。在34个县和68个团场棉花优势产区布局建设优质棉花生产加工基地,重点打造5大纺织产业集聚带、4个服装产业集聚区、6个综合纺织服装基地。建设环塔里木盆地果蔬主产区,打造伊河额河区域、天山北坡、吐哈盆地3条果蔬优势产业带,在8个地州市布局建设果蔬精深加工基地,构建果蔬产业“一区三带八基地”发展格局。在37个牧业半牧业县重点布局建设草原高端肉牛肉羊产业优势区,在57个畜牧优势县布局建设肉牛肉羊特色产业集聚区和适度规模化养殖区,在天山南北坡布局建设牛奶、特色驼乳生产加工集聚区,因地制宜布局发展生猪产业、家禽产业和现代马产业,选择25个重点县打造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示范区。
(十五)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产加销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文旅融合,推进产业全链条升级。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持续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鼓励援疆省市在受援地合作建设农业产业园。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推进农产品市场营销和品牌化,用好援疆机制,办好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新疆农产品交易会,鼓励受援地(州、市)在对口支援省市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持续开展“品味新疆”好产品宣传推介和“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全面深化与中亚等周边国家农业合作。
(十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健全落实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领导联系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工作机制。落实自治区相关部门牵头责任,围绕重点产业链编制产业链图谱,梳理重点项目建设清单,按程序纳入“六重清单”管理推进。强化地(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抓产业链发展的主体责任,细化实化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延链补链强链。
六、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七)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200个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八)持续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加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示范引领,支持城郊乡村、中心村镇、旅游村镇率先示范,基本实现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治理好“六好”目标。持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以“三清三改两提升”为重点实施好村庄清洁行动,科学开展村庄“四旁”绿化,实现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五化”目标。建设200个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扩面,开展偏远村镇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力争农村垃圾处理率提升到90%。按照“三基本”要求,抓好五类重点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管控)率提升到30%。按照“两有两化四防”基本要求,稳步推进户厕改造,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力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到60%。
(十九)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全面梳理短板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建立任务清单,逐步解决。全面排查农村居民住房和越冬放牧点住房安全隐患,重点对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房屋进行加固改造。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合理确定农村供水水价。继续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完成24.84万户“煤改电”(二期)改造任务。提高边境县区域供电质量和农村电力保障能力,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示范乡镇建设。扩大偏远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持续推进自治区第二批数字乡村试点。发挥区域性大数据平台作用,推进涉农信息协同共享。鼓励兵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医保基金占比,实现所有村卫生室医保联网结算。建成100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因地制宜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重点群体及其亲属等关心关爱服务。
(二十)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实施“双重”工程和“三北”工程六期项目,推进沙漠锁边。支持光伏治沙项目建设,探索“草光互补”模式。加强天然林草植被封育封禁保护,抓好退化防护林修复。持续向重点河湖生态输水补水,推动中小河流域、水土流失区域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加快创建卡拉麦里、昆仑山国家公园。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健全对超载过牧的约束机制。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七、以党建为引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一)推动组织体系和工作力量直达基层。深化“五强五提升”组织振兴行动,强化县乡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深化“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优化规范超大村党支部设置。健全地县领导包乡走村、乡镇干部包村联户、村党员干部包网联户制度,将县以上部门单位抽调的乡镇干部全部清回本职岗位工作。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落实南疆村党组织书记“七个一批”培养计划。完善“一支部三中心”工作机制。
(二十二)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文化润疆工作,繁荣发展乡村文化,高标准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治区示范点,建好用好村文化广场、大舞台、村史馆等文化阵地,组建巡回宣讲团、马背文艺队、“石榴籽”文化小分队,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和学历史、知新疆、爱祖国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加大农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化“文明新风进万家、六大习惯贵养成”专项文明行动,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十三)维护农村稳定安宁。推进农村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防范打击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建设平安乡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培育“法律明白人”,落实每村1名法律顾问制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
(二十四)发展具有新疆特色的“枫桥经验”。组织开展“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展示和推广。建好群众家门口的“石榴籽”服务站,用两年时间完成不足400平方米的村级阵地扩建工作,推动自治区下达的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全面落地,推进金融、法律、体育、邮政快递、农资等便民服务进村入户。建立群众困难诉求即办体系,运用“五个一”机制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健全村级事务积分管理机制。落实“网格发现、村社接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末端评价”要求,妥善处理基层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等问题。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三农”决策部署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五)加强组织推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责,发挥好各级党委农办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兵地融合,共同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十六)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镇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保护农民基本权益。完善现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加快自治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运营,新建吐鲁番市、巴州、阿克苏地区等3个地区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抓好博州、沙湾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国家级试点。稳慎推进伊宁市、奇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多途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力争债务化解率达60%以上。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以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全区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6000万亩次以上。持续深化农业水价、集体林权、农垦和供销合作社等各项改革。
(二十七)完善投入机制。用好2024年自治区粮棉果畜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14%以上。发挥国债资金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对信贷业务以县域为主的金融机构货币政策精准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健全完善生产资料稳价保供应对机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防挤占挪用资金。
(二十八)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培训,教育引导“三农”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本领。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十九)强化考核激励。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突出实绩实效,减轻基层迎检负担。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机制,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595/202405/5953da0fbf0d4d6c96698289418fa75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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